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维护自然环境,保证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督测定作业,现同意《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规范为国家环境维护规范,并予发布。规范称号、编号如下:
一、《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5-2015);
二、《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6-2015);
三、《土壤和沉积物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37-2015);
四、《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38-2015);
五、《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9-2015)。
以上规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由我国环境科学出书社出书,规范内容可登录环境维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维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维护局,辽河维护区管理局,环境维护部环境规范研究所,各规范主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