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获罪判刑司法补偿附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全省首例

2024-11-26 盆景苗木系列

产品介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速完善执行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系机制”,并着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完成机制”。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无量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

  2024年10月12日,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同适用森林ECO服务功用丢失司法补偿机制的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蓝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承当案涉林地森林ECO服务功用丢失费7253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蓝某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恳求处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采伐林木面积32.6980亩,被采伐林木积蓄量80.8164立方米,出材量54.5996立方米,林木价值19109.86元。

  该案系福建高院与省林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损坏森林生态环境案子中适用森林ECO服务功用丢失司法补偿机制的作业指引(试行)》后,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自动适用该机制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并终究由人民法院判定确认的案子,关于强化森林资源维护具有极端重大意义。

  依据《指引》确认的规范核算,被告人蓝某滥伐林木构成固碳服务功用丢失2760元、林木营养固持服务功用丢失1774元、空气净化服务功用丢失2719元。检察机关据此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恳求判令蓝某承当案涉林地森林ECO服务功用丢失费7253元。

  终究,漳浦法院考虑被告人蓝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及自动缴交森林ECO服务功用丢失费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定。

  在此次判定中,漳浦法院深化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沛的发挥司法引领效果,推广森林ECO服务功用丢失司法补偿机制,打通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完成通道,构成生态环境维护者获益、使用者付费、损坏者补偿的利益导向,让杰出生态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一起护航绿水青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速完善执行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系机制”,并着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完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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